Exorcism
鬼附與精神病 (六):趕鬼倫理學
一、 前言
根據聖經的記載,教會歷史及人類學,我們肯定相信「鬼」的存在。我們也相信,基督在 十字架上已經得勝,他將撒但魔鬼的全是擊潰,也將之綑綁,但仍存留它們的活命,等待基督在來時,徹底的消滅它們。
這存留的撒但→鬼,仍無時 無刻的騷擾我們,要來攻擊我們,基督更將趕鬼的權柄授與我們,不但使當時基督的門徒們有趕鬼的能力,也使現今的基督徒有這樣的使命,來幫助我們周遭倍受鬼 附困擾的人,使他們得釋放。(路11:22,太16:19~20)。
於是我們會思考道:「我要如何來趕鬼」?
二、 診斷要正確:
1.鬼附會造成生理、心理的疾病,但不一定會有明顯的疾病,也就是 說,鬼附不一定是有病狀,有症狀產生也不一定是鬼附,因為鬼附也可能不造成任何身心疾病,只是叫人犯罪(路2234)。因此,鬼附與疾病之關係,並不只是 簡單線性必然之因果關係。
2.一 個人若是有反常怪異的行為,至少要考慮下列四種因素:
(1)學壞了,且做不道德的事,百勸不聽,這樣的人大致上是以法律制裁、管訓或感化 來處理。
(2)如果怪異的行為很突出,如癲癇等,而導致傷害別人,就要從醫藥方面著手,幫助患者康復。
(3)怪異 的行為若是受思想所影響,如妄想、幻想等引起,就必須交由精神科醫師來處理。
(4)如果確定是因鬼附而引起怪異行為,則要商請有趕 鬼恩賜的人幫忙。
基於上述多種狀況,且各有不同處理方法,所以在確認的工作上要格外謹慎。
在 這裡我們可以提供兩點供大家參考:
(1) 由聖經上所記載,凡事被鬼所附的人,他們一定認識基督且懼怕,甚至拒絕基督;但是,不一定拒絕耶穌者就一定是鬼附。
故此,有正面的特點就是 被鬼附的時候,一定會拒絕耶穌,抗拒耶穌。
(2)當某人有異常行為且有超自然能力隨同出現,科學、醫學都不能解釋的,就要考慮其鬼附的可能 性。
三、辨別諸靈的恩賜
除了上述兩點猜考以外,聖經還提到一種特別辨別諸靈的恩賜(林前 12:10),(約壹4:1-3)。具備此種恩賜的人,也要提防有下列幾處的危險:
1.這樣的恩賜可以辨別是否有邪靈附身,但是也有誤診 之可能性。
2.教會應有人有恩賜來辨別這些自稱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,否則這樣的恩賜被誤用或濫用,將 會給教會帶來很大的傷害與混亂。
3.人都具有神的形象,是有靈的活人,若是因患生理或心理疾病, 而被誤只為鬼附,這就相當於了犯了褻瀆聖靈的罪。
四、結論:
再 者,趕鬼要注意些什麼呢?
1.在 要做趕鬼工作之前,要使這患者(鬼附者)明白,且同意我們所要進行的工作,才可以進行,若是這患者無法在意識清醒下作決定時,才考慮至少由其近親作決定, 徵得同意後才能進行。
2.在行動之先,找主內的兄弟姊妹,同心合意的禱告,而且,都有這種使命 感,聖靈的同意,有相同的感動,最好是兩人以上,再進行趕鬼的工作。
3.在趕鬼之前,要先潔淨自己, 以免在趕鬼時,因不潔淨,或是己身的軟弱,而使得惹鬼上身(徒19:16),必要時,仍須禁食禱告(太17:21)。
4.趕 鬼後,仍須以愛心及責任趕來繼續跟進、栽培、照顧,否則,經趕鬼後,也許使其狀況更糟,故要特別留意,趕鬼之後的工作(太12:44~45)。
5.趕 鬼的恩賜是能彰顯神的榮耀,若集合有各樣相同恩賜的信徒,大家彼此謙卑學習,敬虔祈求,更進一步的彼此關心,有良好的團隊觀念,則更能得神喜悅、榮神益 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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